杨浦区关于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
1、文件依据:《杨浦区关于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杨府发〔2009〕43号)
2、适用范围(标准):
(1)在海外获得硕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外创业或工作五年以上,博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外创业或工作三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一)在专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其技术成果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并具备良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条件的。
(二)掌握电子信息、环保节能、现代设计、金融服务、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本区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核心技术的。
(三)在知名跨国企业和专业机构中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精通专业领域,熟悉国际规则,善于经营管理的管理专家。
(四)在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在国际著名的学术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有国际影响的学术奖励,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
(2)在杨浦创办企业,并担任法人代表的人才或在杨浦区域内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才。
(3)原则上每年在本地工作时间应不低于九个月。
(4)采取以下方式为杨浦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带技术、带资金、带项目创办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成果产业化前景广阔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利用先进科学技术、设备和资金等条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类企业等进行合作研究,建立合作研究开发基地或联合设立博士后工作站。
(三)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
(四)以其它方式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3、操作部门: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主要政策:
类别 |
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3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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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项目 |
B类项目 |
C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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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启动资金 |
100万 |
60万 |
20万 |
办公用房资助 |
提供50—120平方米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
提供50—100平方米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
提供50-100平方米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
贷款支持 |
1、对具有市场需求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可给予最高200万元两年期信用担保贷款。 2、对符合基地产业发展导向、经评审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可给予两年期5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 |
对符合基地产业发展导向、经评审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可给予两年期1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 |
对符合基地产业发展导向、经评审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可给予一年期1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 |
风险补偿 |
创业项目失败,可按创业者本人首次现金出资金额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创业风险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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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贴 |
创业者本人在本区域购房,可给予最高50万元购房补贴 |
创业者本人在本区域购房,可给予最高30万元购房补贴 |
创业者本人在本区域购房,可给予最高10万元购房补贴。 |
企业研发奖励 |
评审入围项目三年内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作为项目企业的研发补贴给予全额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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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奖励 |
创办企业的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本人工资性收入应缴个人所得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按40%给予个人创新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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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补贴 |
评审入围企业的创业者本人,如不在本区域购房,可享受3年共10万元租房补贴(购房和租房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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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资助 |
对在专业学术领域学有所长的,结合个人意愿,重点向高校、科研院所推荐为兼职或客座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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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扶持 |
定期发布政府采购指导目录,引导创新创业活动。基地创新创业成果,优先纳入政府统一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优先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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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 |
项目在基地注册可享受“绿色通道”待遇,享受政府购买“三项代理”(代理企业注册、代理会计记帐、代理纳税申报)服务,以及基地提供其它专项免费配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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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项目 |
在医疗保健、子女入学、配偶就业方面实施政策倾斜,妥善安排就医、就学、就业。 |
类别 |
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 |
租房补贴 |
由基地和用人单位按1:1匹配形式共同落实100平方米人才公寓,免收三年租金。创新人才自行租房由基地和用人单位按1:1匹配形式给予五年共20万元租房补贴。 |
个人奖励 |
创办企业的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本人工资性收入应缴个人所得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按40%给予个人创新奖励,期限五年 |
科研奖励 |
对创新人才在基地工作期间获得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及与之相当的其它国家级奖项的,给予相应奖励。 |
学术奖励 |
对个人出版专业学术著作,经申报可给予专项资助 |
安心项目 |
在医疗保健、子女入学、配偶就业方面实施政策倾斜,妥善安排就医、就学、就业。 |
购房补贴 |
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创业人才,在享受原有项目评审分级分类扶持政策基础上,可根据创业企业实际需要,给予重点扶持,在杨浦区域内购房,基地给予200万的购房补贴。 |
5、操作流程
6、执行要点
(1)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实行项目评审制。其创业项目经申报评审,按分级分类原则(重点推荐A类;优先推荐B类;一般推荐C类)予以扶持。
(2)购房和租房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3)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创业人才,在本区域内购房,基地给予最高200万的购房补贴(补贴不得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