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本区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的实施细则
1、文件依据:《关于鼓励本区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的实施细则》(杨府办发〔2008〕30号)
2、适用范围(标准):
本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3、操作部门:区科委
4、主要政策:
类别 |
政策内容 |
奖励授权专利 |
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和个人,给予800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实用新型授权的企业和个人,给予500元一次性奖励。 |
市级示范奖励 |
对被评为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称号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评为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
5、操作流程
6、执行要点
(1)申请者须为注册在杨浦的企事业单位;具有杨浦户籍或持有杨浦区居住证的个人。
(2)一般每年7、8月办理上年度至当年上半年的授权专利奖励申请。